更新时间:2024-04-18 22:29
习语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习语又是语言的精华。习语一词的含义甚广,一般指那些常用在一起,具有特定形式的词组,其蕴含的意义往往不能从词组中单个词的意思推测而得。习语通常包括成语、俗语、熟语、格言、歇后语、谚语、俚语、行话等。其表现形式音节优美,音律协调,或含蓄幽默,或严肃典雅,言简意赅,形象生动,妙趣横生,给人一种美的享受。习语是语言的精华,它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和鲜明的文化内涵。
英语一般具有三个明显的语义特征:语言整体性(a Single Linguistic Unit)、结构凝固性(Structural institutionalization)和不可替代性(irreplaceability)。如kick the bucket(翘辫子)由 三个自由词素组成,既不能随意增删,如不能说成kick the big bucket或kick bucket,也不能替换成kick the pail。然而语言又是发展变化的。人们在交际中或出于修辞上的目的或出于上下文的需要,常常对一些习语作必要的增删或更改,以增加语言的感情色彩,烘托思想,突出中心。这样就出现了常见英语习语活用现象。实际上,英语习语的活用是一种修辞手段,可以通过对习语组成部分进行扩充、压缩、省略、替换、分拆、次序颠倒或语义引申等手段,使习语产生新意,从而增加习语的表现力。现分述如下:
1. 扩充成分
在原有习语中加上修饰性成分,以限其内容,赋其新意。如:
Her husband often dined out and kept rather disreputable company.
她丈夫经常外出就餐,与不三不四的人鬼混在一起。
上例中,keep rather disreputable company是由习语keep company(结交)扩充而来。表达了憎恨与厌恶之情。
Not satisfied with routine inspection and discovery of cracks on the rails’ surface, he set out to spot hidden trouble.In that way danger could be kept at two arms’ length.
他不满足于例行检查和发现铁轨表面上的裂缝,而是力图找出隐患,以此把危险消灭在萌芽之中。
句中keep at two arms’ length是由习语keep at arm's length(与……疏远)扩充而来。增强了感情色彩。
2. 压缩成分
主要通过减字或使用连字符等手法把原有习语改造成一个单词,使其短小精悍,便于灵活使用。压缩而成的新词基本保持原有习语的意义,但往往引起词性转换。如:
What the press did not know was that Kissinger was on his way back from a trailblazing excursion to Peking. ’
基辛格对北京作了开路先锋般的访问,在归国途中,而这件事新闻界还被蒙在鼓里。
上例的trailblazing是由动词性习语blaze a trail(开辟道路,在树上作记号指路)压缩衍生而成,构成形容词。
Don’t be foolish enough to indulge in name-calling.
不要太傻,总是张口就骂人。
例中name-calling源自于习语call sb.names(骂人),在此句中作名词用。
3. 省略成分
主要是对原有习语采取部分截取或减字的方法而生成的活用现象。如:
He is always telling the director how to run the business;that’s like teaching his grandmother.
他老是对厂长讲该怎样管理企业,这岂不是有点像孙子教诲奶奶?
例中teach his grandmother就是从习语teach one’s grand mother to suck eggs(班门弄斧,教训长辈)截取前半部分省略后半部分而来的,原有习语的意义保持不变。
The antique dealer said I might get ten pounds for the vase if I took it up to London,but he himself wasn’t prepared to give me more than a fiver for it. A bird in the hand, I thought,and accepted his offer.
古董商说,如果我把这花瓶拿到伦敦去卖,可能卖到十镑的价钱,但他自己只愿出五镑。我想多得不如现得,就卖给他了。
上例中a bird in the hand就是源自谚语:A bird in the hand s Worth two in the bush.(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截取后的a bird in the hand意义不变。
SC:补充一个例子:
(A college professor was one day nearing the close of a history lecture and was indulging in one of those rhetorical climaxes in which he delighted when the hour struck. The students immediately began to slam down the movable arms of their lecture chairs and to prepare to leave. The professor, annoyed at the interruption of his flow of eloquence, held up his hand: ) “Wait just one minute, gentlemen. I have a few more pearls to cast. ”
诸位,稍安毋躁。我还要对你们弹一会儿琴。
4. 替换成分
主要是改换原有习语中的个别单词,如一些名词、动词、介词、冠词、代词等。也就是说,原有习语的框架和比喻关系基本不变,但习语的基本意义有所变化,从而达到修辞目的。如:
Where there is smoke,there is a meeting.
有烟必有会,无会不抽烟。
此句改自英语谚语:Where there is a will,there is a way. (有志者,事竟成。)形象生动,收到了嘲讽的修辞效果。
He intended to take an opportunity this afternoon of speaking to Irene.A word in time saves nine.
他打算今天下午找机会跟艾琳谈谈。一语及时省得以后噜苏。
上例将原有习语a stitch in time saves nine(一针及时省九针)中的名词stitch改成word,比喻贴切,言简意赅。
5. 分析成分
英语中有些习语含有对应的两个成分,活用时可将其拆开单独使用,构成新的关系,以满足修辞或上下文的需要。如:
The superior story is, simply, one which is worth re-reading.Time, fortunately, tends to separate the silk purses from the sow’s ears.
好的故事,简单地说,便是值得一读再读的故事。幸运的是,时间有助于区分好的和坏的。
上例的the silk purses和the sow’s ears源自谚语:One can’t make a silk purse out of a sow's ear.(坏材料造不出好东西。)将这一谚语中的两个成分拆开进行灵活使用,以silk purse 喻指“好故事”,sow’s ears喻指“坏故事”,比喻形象,令人耳目一新。
Of poetry I do not read much and when I do I choose the dead lion in the preference to the living dog.
对于诗,我读得不多,要读的时候,我宁可选择死狮,而不要活狗。
上例the dead lion和the living dog源自英语习语:A living dog is better than a dead lion.(下贱而活着比高贵而死了的强。)
将对应的两个成分拆开并在句中重作安排,分别喻指“过去的佳作”(死狮)和“当代的次品”(活狗),形成强烈对比,表现力强。
6. 颠倒次序
有时出于表达上的需要,可将习语的前后两部分结构次序颠倒,以收到一种临时性的修辞效果。如:
“Bennie’s their son,” said Henry. “Like son, like father, I imagine,” said Bonnefois.
“贝尼是他们的儿子,”亨利说道。“有其子必有其父,我可以料想得到,”鲍涅福斯说。
上例中Like son,like father是原有习语Like father,like son(有其父必有其子)的颠倒次序。此处颠倒使用,旨在表明“儿子尚且如此,想必老子有过之而无不及”,极富挖苦讽刺意味。
Isabel drove with Goodrich beside her.Happy,but still feeling she was casting swine before pearls, Isabel was painfully conscious of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scenery;above all its literal flatness.
伊莎贝尔驾驶车子,古德里奇坐在她身旁。高兴是高兴,但仍然有不值一游的感觉;伊莎贝尔痛切地感到路旁风景的缺憾,尤其是一马平川的地面。
上例的cast swine before pearls是英语习语cast pearls before swine(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不能欣赏的人;对牛弹琴)的次序颠倒。这样颠倒过来使用,以pearls指“有很高欣赏能力的人”(即指伊莎贝尔和古德里奇),swine指不值一顾的景色。形象生动,既含惋惜之意,又表现了伊莎贝尔的自傲,收到很好的修辞效果。
7. 语义引申
使用习语时有时可打破常规,连续增加几个成分加以引申,使该习语的语义发生奇妙的变化。如:
One woman shopper said to another, “Mary, 1et’s spend money like water — drip…drip…drip…”
一位女顾客对另一位说:“玛丽,咱们花钱得像细水一样——滴…… 滴……滴……慢流。”
上例习语spend money like water原意是“花钱如水;大手大脚”,可是使用者打破常规,一连加上三个drip予以引申,语义发生变化:不是大把花钱,而是锱铢必究,细水长流。收到出人意外的表达效果
片语:
1.片语是起某一类词作用,在句子中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句子成分的字群。
2.片语主要包括名词片语、形容词片语、动词片语、不定词片语、动名词片语、分词片语、副词片语、介系词片语、连接词片语和感叹词片语等。
3.同一个片语在句子中可以充当不同的句子成分。
异化与归化的选择一直是翻译界争论不休的核心问题之一。归化派代表人物非尤金·奈达莫属,他的翻译思想主要体现在“动态对等”以及后来提出的“功能对等”理论中。奈达从读者接受角度主张归化翻译,认为译文应当像原文一样流畅,没有翻译痕迹。与此相反,首次将归化异化这两个概念与翻译相结合的翻译理论家韦努蒂是异化派代表人物。他以解构主义为理论基础,从文化殖民主义视阈出发,提出“阻抗式翻译”,提倡在把外语译成英语时保留原语特色,而非遵循译入语的规范与模式,目的是抵制英美文化霸权。 从研究重点及研究目的看,本文与传统翻译策略的研究有所不同。传统上一般是以纯语言文本为研究对象,以源语文本为参照,研究译文对原文的“忠实”,判断异化归化在译文中使用的合理性,确立翻译客观标准。这种研究方法忽略了译者及产生译文的文化背景,具有片面性。翻译研究已充分意识到超文本因素在翻译中的重要作用。在这种研究背景下,本文从文化因素影响译者态度这一角度出发,探讨异化归化策略选择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现象。 翻译活动在一定文化背景下进行,该背景构成翻译环境。
关于翻译标准,中外翻译理论家们提出了不同的主张。从严复的“信、达、雅”,傅雷的“重神似不重形似”,到张培基先生提出的“忠实通顺”;从瞿秋白的“等同概念”,到美国著名的翻译理论家Eugene A·Nidar的“功能对等(functional equivalence)”或“动态对等(dynamic equivalence)”,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主张是相互影响、互为补充、不断完善的,虽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中心要结晶都是译文要忠实准确地表达原文的意义,保持原作的风格,忠实反是非曲直原作的面貌。所谓忠实表达原文的意义,应指忠实表达原文的字面意义、形象意义和隐含意义三个方面。但是,并不是原文的每句话、每个习语、词汇都同时具备三种意义,有的可能只有字面意义,没有形象意义;有的可能兼有字面意义和形象意义,但没有隐含意义。尤其是,任何两处语言文化都不可能完相同。
国人常在谚语、习语和俚语之间犯晕,使用起来把握不住要点,常见的误区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谚语的滥用。谚语(proverbs),多为先人经验积累而成,所以荷兰人称之为“the Daughters of Experience”。多了解一些谚语,对了解西方人士的思想极有助益,但在口头或写作时频繁使用则是大忌。用汉语写文章,如果经常出现孔子曰,古人云的语句,我们多半会钦佩作者的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然而西方则不同。西人好个性,倡自立,在英文中频繁使用谚语只会让他们认为你表达能力欠缺,因为你要借助先人的言语才能表达自己的思想。所以,无论在英语口语,还是写作中,谚语只应起个画龙点睛的作用,贵精不贵多,切不可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2、习语和俚语混为一谈。习惯用语(idioms),简称习语,惯用语,是种固定的表达法,所以又叫做set phrases, 其真正意思往往不同于其组成部分的每个单词,而俚语(slang)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它是一种非正式的习语,同一句俚语往往因为地区、职业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意义。以rock为例,海员,水手之间常用on the rocks来表示船“触礁”;而在酒吧、酒徒之间则用rocks来指饮用的冰块,所以所有含酒精的饮料(除啤酒外)如果on the rocks, 就是要在酒中添加冰块的意思。俚语还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消失而被废弃不用或是被新的俚语所取代。只有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俚语,才演变成习语。比如上面说的on the rocks多用来比喻“处于困境”之类的意思。 由此可见,在国人花了大量时间才把英语学得马马虎虎的今天,只要多掌握习语就够了,没必要把时间浪费在俚语上。
朱光潜先生在《谈翻译》一文中说:“外国文学最难了解和翻译的第一是联想的意义……”,“它带有特殊的情感氛围,甚深广而微妙,在字典中无从找出,对文学却极要紧。如果我们不熟悉一国的人情风俗和文化历史背景,对于文字的这种意义就茫然,尤其是在翻译时这种字义最不易应付。”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在《原始文化》(1871)一书中,首次把文化作为一个概念提了出来,并表述为:“文化是一种复杂,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其作社会上习得的能力与习惯。”可见文化的覆盖面很广,它是一个复要的系统。语言作为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一个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现象。我们经过归纳总结认为,英汉习语所反映的是非曲直的文化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生存环境的差异
习语的产生与人们的劳动和生活密切相关。英国是一个岛国,历史上航海业曾一度领先世界;而汉民族在亚洲大陆生活繁衍,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土地。比喻花钱浪费,大手大脚,英语是spend money like water,而汉语是“挥金如土”。英语中有许多关于船和水的习语,在汉语中没有完全相同的对应习语,如to rest on one’s oars(暂时歇一歇),to keep one’s head above water(奋力图存),all at sea(不知所措)等等。
在汉语的文化氛围中,“东风”即是“春天的风”,夏天常与酷署炎热联系在一起,“赤日炎炎似火烧”、“骄阳似火”是常被用来描述夏天的词语。而英国地处西半球,北温带,海洋性气候,报告春天消息的却是西风,英国著名诗人雪莱的《西风颂》正是对春的讴歌。英国的夏季正是温馨宜人的季节,常与
“可爱”、“温和”、“美好”相连。莎士比亚在他的一首十四行诗中把爱人比作夏天,Shall I compare thee to a summer’s day?/Thou art more lovely and more temperate。
2、习俗差异
英汉习俗差异是多方面的,最典型的莫过于在对狗这种动物的态度上。狗在汉语中是一种卑微的动物。汉语中与狗有关的习语大都含有贬意:“狐朋狗党”、“狗急跳墙”、“狼心狗肺”、“狗腿子”等,尽管近些年来养庞物狗的人数大大增加,狗的“地位”似乎有所改变,但狗的贬义形象却深深地留在汉语言文化中。而在西方英语国家,狗被认为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英语中有关狗的习语除了一部分因受其他语言的影响而含有贬义外,大部分都没有贬义。在英语习语中,常以狗的形象来比喻人的行为。如You are a lucky dog(你是一个幸运儿),Every dog has his day(凡人皆有得意日),Old dog will not learn new tricks(老人学不了新东西)等等。形容人“病得厉害”用sick as a dog,“累极了”是dog-tired。与此相反,中国人十分喜爱猫,用“馋猫”比喻人贪嘴,常有亲呢的成份,而在西方文化中,“猫”被用来比喻“包藏祸心的女人”。
3、宗教信仰方面
与宗教信仰有关的习语也大量地出在在英汉语言中。佛教传入中国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人们相信有“佛主”在左右着人世间的一切,与此有关的习语很多,如“借花献佛”、“闲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等。在西方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美,人们信奉基督教,相关的习语如God
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上帝帮助自助的人),也有Go to hell(下地狱去)这样的诅咒。
4、历史典故
英汉两种语言中还有大量由历史典故形成的习语,这些习语结构简单,意义深远,往往是不能单从字面意义去理解和翻译的。如“东施效颦”、“名落孙山”、“叶公好龙”等等。英语典故习语多来自《圣经》和希腊罗马神话,如Achilles’heel(唯一致命弱点)、meet one’s waterloo(一败涂地)、Penelope’s web(永远完不成的工作)、a Pandora’s box(潘多拉之盒;遭灾难、麻烦、祸害的根源)等。